2017-07-21 11:40:17 来源:赣州房地产信息网 编辑:王祖英 点击数:4190次
[导读]随着2017年7月14日赣州市中心城区升级版限购政策出台后,赣州市民密切关注住房信贷政策;近日,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、赣州市金融工作局、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、赣州银监分局四部门联合权威发布7.14限购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,赶快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!
随着2017年7月14日赣州市中心城区升级版限购政策出台后,赣州市民密切关注住房信贷政策;近日,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、赣州市金融工作局、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、赣州银监分局四部门联合权威发布7.14限购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,赶快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!
通知
驻赣州市中心城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、房地产开发企业:
赣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7月14日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赣市府办发〔2017〕39号),根据文件规定: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,以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住房套数作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,购买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价款的50%,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发放贷款,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,利率适当上浮。
为保障市场稳定,有利于政策执行前后的衔接,经研究,现对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有关问题明确如下:购房时间确认以网签认购协议时间为准,7月14日(含)以前网签的,按照原信贷政策执行;7月14日以后网签的,按照新的住房信贷政策执行。
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赣州市金融工作局
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 赣州银监分局
2017年7月 20日